各有关单位:
2015年初定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初评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已做好,请各单位派人持个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到市建设局405办公室领取。
联系电话:0579-82468031。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