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 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3号)、《关于印发〈浙江省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建法〔2007〕48)、《关于开展全省二级注册建造师延续注册工作的通知》(建建发〔2015〕22号)等规定,经审核,乌伟翔等1646人符合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条件,准予延续注册。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2015年度第二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