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建造师:
根据浙江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简政有关工作安排,经决定,从2016年起,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合格证书一律停止发放。此后所有参加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人员(必修课及选修课网络教育均通过人员),其培训信息将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导入新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注册时系统将自动识别匹配继续教育信息。特此通知
浙江省建造师注册办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