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市属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的通知》(建人教发〔2016〕73 号),详见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最新文件”栏)精神,现将我市2016年度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和登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持有浙江省建设厅2005年底以前、2008年、2012年核发的,现仍有效的《浙江省建设专业管理岗位资格证书》(以下简称《岗位证书》)人员,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岗位范围包括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监理员(不包括园林监理员),具体名单请查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网(www.zjjzjy.net)“学员查询”栏。
二、继续教育内容
本次继续教育内容主要是建设工程部分新理论与新技术、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等,相关内容参考《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资料》。
在完成必修课规定学时内容并通过考试后,可自愿选择兴趣课相关内容免费学习。
三、继续教育形式
采用在线网络视频教育(远程教育)。
四、继续教育报名单位
确定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和东阳市技术学校作为金华地区和东阳的报名点,负责受理报名、收费、开通学员账号、发放教材、业务咨询、打印并换放证书等工作。
五、继续教育收费标准
24学时必修课的培训费用及培训资料费等共220元/人;
六、继续教育报名材料
1.学员个人报名:填写《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一份,附18位的身份证及《岗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本人电子照片。
电子照片格式要求:电子照片要求为近期免冠白底正面彩色1寸照片,格式为JPG,尺寸为2.5×3.5(厘米), 文件大小应小于50K,文件名为“身份证号码.jpg”,身份证号码中含字母的,须大写。
2.企业集中报名:除提交上述资料外,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汇总表》(报名时通过U盘拷贝)。
七、继续教育流程及时间安排
1.报名阶段:4月20日起至5月31日,学员、企业携相关资料到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教育培训处(二)(金华市双溪西路建教街2号,电话:83181102、82382167)报名,东阳企业到东阳市技术学校(东阳市城东街道冯楼1号 电话:86389621、86389403)报名,审核报名资料后,符合条件者,缴纳培训费和资料费,学校负责上传学员照片,发放学员账号、密码;
2.学习考试阶段:4月25日起,学员登陆在线网络视频教育系统(网址:www.zjjzjy.net),先自行完善个人信息后再参加在线必修课学习,完成规定内容后参加在线考试,考试合格可打印继续教育合格证明; 10月31日,关闭在线必修课学习及考试系统,学员没有完成学习的、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视为没有完成本年度继续教育网络培训,证书自动作废。
3.证书打印及换发阶段:10月31日后,合格学员信息导入省级岗位人员管理系统完成登记工作,由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和东阳技术学校负责打印新版岗位证书;12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现时确定通知),学员携继续教育合格证明和原岗位证书到金华市建设技工学校和东阳市技术学校换取新的岗位证书,原证书上交。
八、继续教育通过标准
学员通过24学时的在线网络视频教育(必修课)并在线考试合格。
九、其他事项
1.持证人员证书继续教育登记验检满三年一次,计算方法为证书核发或继续教育登记当年满后的次年开始计算,满三年后的次年申请续期。持有同年度或同一继续教育周期的多本证书者参加一次继续教育即可。
2.原我省核发的省版证书对应有国家岗位的,通过继续教育后换发国家版证书,没有对应的国家岗位的,换发新版的省版证书。
3.学员证书遗失或证书信息有误的,需按规定程序办理新证书后再参加继续教育。
4.学员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并通过审核,手机号码必须真实有效并通过验证。
十、有关要求
1.各建设(管)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加强工作宣传,协助市建校做好本辖区企业的现场报名和后续换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我市现场专业人员网络继续教育工作任务。
2.市建设技工学校和东阳技术学校要增强服务意识,采取服务上门形式,积极稳妥地做好报名组织、信息登记入库、证书打印及换发新证等工作。
附件:1.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
2.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
报名汇总表(企业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16日
金市建综〔2016〕67号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