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县)主管部门: 注册二级建造师许可事项已全部纳入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针对在新设立企业申报初始注册完成后证书发证问题,现通知如下: 一、84批以前(含84批)二级建造师申报在新设立企业注册成功的,凭公告文件、一寸照、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身份证前往省厅政务中心窗口领取证书。 二、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申报初始注册成功的新设立企业二级建造师,请到各区(县)主管部门领取证书。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办理中心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