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以下简称《规定》)、《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以下简称《标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以下简称《意见》)、《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城〔2009〕15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放部分省级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的通知》(浙政发[2012]73号)以及《浙江省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和资质标准实施办法》(浙建[20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我局相关处室组织专家审查,局资质评审委员会审核,拟予以核准金华阳熠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等70家单位建筑业企业及城市园林绿化三级资质,现予公示。
根据申请单位的承诺,我局将除专业部门审核资质类别的申请单位技术负责人业绩进行了汇总,一并予以公示,并继续公示一年,以接受社会广泛监督。
如对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于2017年1月4日前(技术负责人业绩公示到2017年12月31日)向我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当实事求是,有具体事例、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金华市双龙南街801号
邮编:321017
电话:82469395 82469533
联系人:吴静芝 朱振茂 滕庆
附件一:2016年第四季度建筑业及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
级资质评审意见公示表
附件二:2016年第四季度技术负责人(或注册人员)个人业绩公示栏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