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东阳市建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建设环保征迁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和建筑工业化发展,加强勘察设计管理,规范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函设字[2018]1110号)和我局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和重点
(一)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
1.各县(市、区)、开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上级建筑节能政策法规及结合本地实际推进绿色建筑及建筑节能工作情况;
2.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情况;
3.2018年度建筑节能考核目标任务落实情况;
4.推进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监管工作、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工作情况;
5.在建工程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质量和施工质量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开展情况;
7.2017年“浙江省城乡新型建筑工业化以奖代补资金”补助计划中的示范项目实施情况;
8.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质量和市场监管情况。
(二)勘察设计工作
1.落实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情况;
2.各地勘察设计单位和外地进金勘察设计企业在当地市场行为及内部管理情况;
3.勘察、设计单位和执业人员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4.2016年以来的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和民用建筑节能评估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棚户改造安置房、公租房、教育、医疗等建筑工程。
(三)装配式建筑工作
1.建筑工业化和住宅全装修规范性文件出台和实施情况;
2.推进建筑工业化工作组织领导及协调机制工作开展情况;
3.建筑工业化宣传推广及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
4.年度目标实施情况(包括装配式建筑、农村装配住宅及住宅全装修项目等)。
(四)建设工程无障碍工作情况
1.各地开展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情况;
2.开展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情况;
3.新建建筑执行《无障碍设计规范》情况。
二、检查时间和组织
(一)9月1日至9月15日,各县(市、区)、开发区开展自查;
(二)9月19日至9月28日,我局开展全市抽查;
(三)10月10至10月12日,勘察成果质量抽查;
(四)11月1日至11月15日,迎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检查;
(四)检查组织:本次检查由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贾润根总负责,分成两个检查小组,成员由我局机关、质安监总站、建设监察支队及勘察设计有关技术专家组成。第一组联络员:李志余,负责检查金东区、金义都市新区、义乌市、东阳市、浦江县、磐安县。第二组联络员:王会新,负责检查市直、婺城区、金华开发区、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兰溪市、永康市、武义县。
三、检查方法
1.听取建设主管部门工作汇报,并查看有关文件和资料;
2.督查绿色建筑专项规划实施情况,查看规划成果和批复文件,土地出让环节落实相关指标情况;
3.督查2018年度建筑节能考核目标任务分解落实情况;
4.抽查在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含无障碍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与建筑节能施工质量。其中市直、义乌市抽查6个项目(公建项目2个、房地产开发项目3个、工业项目1个),兰溪市、东阳市、永康市各抽查4个项目(公建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2个、工业项目1个),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武义县、浦江县、磐安县各抽查3个项目(公建项目1个、房地产开发项目1个、工业项目1个),金华山旅游经济区抽查1个项目。设计(含无障碍设计)和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采取网上检查方法,由施工图审查机构交叉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采取现场检查方法。
5.检查勘察成果质量,按比例抽查本地和外地进金勘察单位勘察成果文件;
6.现场抽查外墙保温材料质量(施工现场有供货的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在施工现场抽检,无施工现场供货的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到企业生产现场抽检);
7.现场检查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实施情况。
四、检查要求
1.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责任到位。接通知后要合理安排,迅速开展自查,方式可灵活多样,充分发动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力求查出效果。检查的项目数量不低于可查项目总数的30%。
2.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整改并依法进行处理或按权限提出处理建议,对情节严重又拒不整改的必须依法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
3.要认真做好迎接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和各种文件资料台账。请把在建工程项目清单、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清单和自查结果报告(包括检查情况汇总表和检查项目汇总表)于9月15日前报我局。
4.建筑节能施工质量检查前要及时通知被抽查项目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节能保温材料供应商的现场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到场接受检查。被抽查项目的设计图纸(含节能计算书)、节能评估报告(或节能登记表)和审查意见书、施工图审查报告、建筑节能施工和监理的各种资料台帐、建筑节能保温材料进场相关资料在检查时集中到施工现场备查。
5.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自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问题,请及时与我局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联系。
联系人:李志余、王会新,电话:82170955,传真:82468032
附件:1.在建工程项目清单汇总表(装配式建筑和住宅全装修项目请在备注栏注明)
2.检查情况汇总表
3.检查项目汇总表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 27日
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及勘察设计工作综合检查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