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局,金华开发区、金华双龙风景旅游区、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印发后,我局陆续收到相关咨询电话或咨询件,现将相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本次整改企业须按现行国家资质标准补足缺少的注册建造师人数,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系统”中完成相关信息更新后,向注册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整改完成报告。如整改期间建设部发布新的建筑企业资质标准,企业按新标准整改。
2.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行政区域内企业整改情况核查,并将整改合格的企业名单报送至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陈刚,联系电话:82303311,邮箱:jhszjz@163.com)。
3.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整改合格企业进行随机抽查复核,复核结果每周在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jsj.jinhua.gov.cn/)上对外公布。
4.仅要求企业不得承揽本次公布整改资质项范围内的新业务,企业在2021年7月2日前已承揽业务或承揽其它资质项业务不受限制。自整改合格公布之日起,企业资质升级、增项和承揽业务等限制自动取消。
附件: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整改合格企业报表.docx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