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培训学员: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证书(2015年第3期)已制作完成,取证名单见附件,请安排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不在取证名单内的为不合格人员,请抓紧时间与我校继续教育处工作人员联系补课补考等事宜。
取证须带证明:1.单位统一领取的:需持有本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并注明取证人员取证期次及继续教育证书编号,经办人员请携带身份证;2.个人领取的:本人前来需持有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他人前来的需持有证书本人及委托人的身份证。
取证地点: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三号楼南一楼继续教育处3111室
取证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00。取证联系人:陈杰
联系电话:0571-89968618
附件:2015年3期合格人员取证名单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干部学校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