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设(管)局,金华开发区建设局、金义都市新区建设管理局、金华山旅游经济区建设环保征迁局、金磐开发区建设局,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市属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市建筑行业党建工作开展“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建建发〔2018〕20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开展“红色工地”建设活动,并及时汇总上报我局。
金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0日
金市建建〔2018〕60号附件关于加强全省建筑行业党建工作开展“红色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意见.pdf